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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拟申报教授、副教授人员进行教学考核的通知

各学院、部:

根据《合肥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试行办法》和“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”相关规范要求,学校对拟申报教授、副教授的教师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考核,具体要求如下:

1.考核范围:根据学校文件规定,申报教学教研类、教学科研类教授、副教授的教师,教学应符合学校“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”要求并进行教学效果考核;申报科学研究类教授、副教授承担教学任务的,也要进行教学效果考核。同时,对于申报教学教研类教授、副教授的教师,还要进行教学过程考核。

2.考核方式:根据历史数据和现实情况综合进行考核。历史数据源包括:课程目标实现情况学生评测、督导组评价、领导干部听课评价、课程目标实现情况教师自我评测、试卷抽查、其他质量监控数据。现实情况(根据需要):由校本科教学督导组通过随机听课、检查教学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。

3.工作安排:拟申报评聘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教师提前(1学期及以上)向所在学院说明意向,学院汇总拟申报人员名单并填写《拟申报评聘教师系列高级职务名单汇总表》(见附件,纸质一份及电子版),于2021年3月23日报送教学研究与评估处质量监督科(行政二号楼302办公室,电话:62901109,电子邮箱:hongyan@hfut.edu.cn)。教学研究与评估处将组织进行综合考核,考核结果将于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反馈相关学院。

本科生院

2021年3月10日

附件:拟申报评聘教师系列高级职务名单汇总表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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